来源:宠壹圈
案件名称:宁波奉化某宠物诊所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奉农(动监)罚〔2024〕第000006号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3月26日,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宁波奉化某宠物诊所在诊断为子宫蓄脓病例编号NO0000834的处方笺上有使用异氟烷(全麻)的记录。经调查,当事人宁波奉化某宠物诊所存在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没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缴款通知单或电子缴款码,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支行,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