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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会| 聚焦宠物,2024上海两会传出了这些讯号

2024-02-20 133 返回列表

来源:宠物行业观察 华思联认证

上海两会委员观点:宠物产业已成为市场的新浪潮、消费的新空间、资本的新投向、社会的新热点。

据宠物行业观察消息,1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并在上海世博中心胜利闭幕。

在2024上海两会期间,多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分别提交关于“文明养宠”、“建设宠物友好城市”、“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等多个关于宠物的提案,也透露出了几个有意思的讯号:


上海市政协委员卢慧文:

打造上海“宠物友好城市”标志

上海市政协常委、科技和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协和教育中心总校长卢慧文提交了《关于建设宠物友好城市》的相关提案。
卢慧文表示,近期开展的一项对国际人才引入和留用的调研,我们略感惊讶地发现,一座城市是否宠物友好,是不少年轻一代的国际人才选择工作地和生活地时的重要考量。能否科学管理、友好善待宠物正成为城市吸引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其反映的是对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从一个侧面体现国际化大都市的文明程度。

在调研中,卢慧文发现当下社会中,家养宠物提供的积极稳定的情绪陪伴价值越来越不可或缺,绝大多数的宠物主人将他们的宠物视为家庭成员或自己的“孩子”。

但伴随着上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庭饲养的犬、猫等宠物的种类、数量日益增多,由于认知差别、政策滞后、管理缺位等综合因素,养宠人士和恐宠人士之间易产生矛盾,伤害宠物等行为时有发生。致使形成激烈矛盾、宠物伤害的视频基本都会立刻冲上热搜,甚至引发舆情。

对此,卢慧文建言上海打造“宠物友好城市”,推进人与宠物和谐共生:

一是尽快出台或完善相关法规条例。要尽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出台《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或《上海市反虐待动物条例》。可以在《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扩大养宠管理范围,通过完善登记、许可、防疫、医疗、流动、收养和禁止饲养等管理制度,形成本市文明饲养宠物的具体规则。现有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养犬管理的职能部门涉及了公安、城管、文明办、卫健委、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农委、房管局、各个街、镇等单位,部门条线众多,容易造成管理职责边界不清、程序烦琐和处罚力度不强等问题,需要加强协同,明确宠物管理的牵头部门,明确职能和分工,完善和优化工作流程,统筹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统一标识,在公共区域和公共交通明确一定比例的场所为“宠物友好场所”。在对辖区内商场、公园、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进行宠物管理工作规范时,应当明确宠物活动范围、完善宠物准入机制及纠纷处理准则并通过定期开展宠物社群活动进行有效宣传和科学引导,在明确宠物的活动空间同时进行积极引导。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向商场、公园、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统一制作的'宠物友好”或者“宠物禁入”标识,张贴在进出口区域的显著位置以及宠物空间活动区域。可以要求商家或者社区在其官网或公众号等公众平台明示是否“宠物友好”,做到对民众的提前明确告知。这样才能让养宠人士和恐宠人士的活动区域互不干扰,既广而告之了宠物管理的信息,也规范了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活动空间,真正有利于人和宠物间和谐友爱的相处。

三是形成社会共治局面,鼓励局部区域相关经验的试点及成功案例的推广。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三驾马车”通过社区进行自治,是宠物管理中重要的力量。同时,对于民间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在宠物医疗、流动、收养等方面管理模式较为专业的组织给予认可,以其为依托,作为政府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的辅助。对宠物既要有严格细致精细的规范管理,更要有人文关怀的关爱与尊重,可以在部分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社区开展相关政策的先期试点。徐汇区宠物友好区域、BFC外滩金融中心宠物友好社区、浦东新区城市流浪猫管理中心、宝山区“文明养宠、共享公共空间”等政府项目和机构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探索,建议将局部经验进行推广和复制,由点及面,整体推进,通过提升城市宠物管理水平,推进上海人民城市建设。

上海市政协委员焦正:

构建人宠和谐共处的城市与社区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焦正会同多名委员提交了《关于城市文明养宠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宠物饲养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中宠物便溺处、拴狗环等宠物基础设施的建设。

焦正在提案中指出,上海目前宠物管理方面的法规稍显滞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现有法规无法跟上现实生活的变化。此外,宠物基础设施建设也还没有跟上,城市对居民的养宠需求还未做好充分准备。宠物无法进入城市和社区环境中的大多数场所,而一些行政法规对于遛狗的规定也大多采用“一刀切”的模式,没有很好地疏导需求。

在高密度的城市当中,为构建人宠和谐共处的城市与社区,提案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一是夯实文明饲养宠物的规则基础。在《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其中,对烈性犬的饲养限制有细化和从严的必要,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限养”或“禁养”犬种。

二是加强宠物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在马路边增加宠物便溺处、拴狗环、宠物粪便垃圾箱等。另外,可以在郊区修建宠物公园,作为一种新型公园空间,化堵为疏营造“人宠和谐共栖”的城市公共空间。

三是加强对另类宠物的监管。蛇、蜥蜴、蜘蛛等“异宠”的饲养越来越普遍,背后是众多未知的风险,物种入侵、传染性疾病等问题接踵而至,应当通过宠物饲养管理的法规进行规范。对于小众宠物的饲养及各种原因的弃养,如将巴西龟、鳄龟等动物放归野外,会对本土生态系统造成局部的毁灭性打击,这些行为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异宠”饲养也可能导致物种入侵、传染性疾病等问题,须加强监管。


上海市政协委员尧金仁:

宠物是新消费产业和社会经济的一部分

上海市政协常委、民盟上海市委会常委、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副总经理尧金仁会同焦正共同提交了《关于城市文明养宠的提案》。
尧金仁表示,宠物不仅是居民休闲娱乐和情感寄托的一种方式,也是新消费产业和社会经济的一部分。宠物产业已成为市场的新浪潮、消费的新空间、资本的新投向、社会的新热点。打造“宠物友好城市”,有助于培植新的消费领域,并带动相关行业就业岗位和税收收入的增长。

但宠物和宠物管理带来的诸多问题,考验着城市的社会治理水平,尤其是流浪犬猫的管理难度相当大。调研发现,目前上海在宠物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不完善,难以精细化监管。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多维度审视、全方位监管、常态化管理。

尧金仁建议,在全方位监管方面,可推行电子芯片,提高宠物主人的责任意识。宠物诊疗机构可实行牌照准入制度,并要求配备执业兽医。在常态化管理方面,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有利于宠物行业健康发展的宠物保险配套政策。如依托现有的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完善宠物保险投保和理赔服务体系;依托现有的宠物医疗群体,规范宠物疾病防控体系;加强宠物食品、医药用品等投入品的监管,确保养宠公共卫生安全等。


上海市政协委员沈永铭:

建立流浪动物管理新模式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2023年,上海总计约有40万只流浪猫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流浪猫出现的原因主要由于不文明的宠物遗弃,以及不加以绝育管理后的繁衍泛滥。
如何解决这个困扰城市居民及社区管理者的重要难题?上海市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沈永铭建议,应建立政府主导、科技赋能,社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的流浪动物管理新模式,切实提高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政府主导。运用AI技术,对流浪动物的规模、行为进行高效的数字化建档,指导后续管理执行;

二是引入高科技相关手段。利用AI+猫脸识别的方式,对于社区流浪猫进行统一数字化建档,大大降低社区管理难度;

三是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引入社会企业献计献策、参与治理。同时借助科技赋能,利用AI、智能硬件等先进手段,辅以政策引导,按区域进行有一定密度的规模化管理,变堵为疏,引导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有序管理。
沈永铭还提到,应适时推进宠物遗弃、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利用法制化的手段,从源头上避免城市动物数量的无序增加。

上海市人大代表刘明华:

建立数字化宠物管理系统,推进宠物保险覆盖

上海市人大代表、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首席质量与转型官刘明华带来了一份关于《建立数字化宠物管理系统,推进宠物保险覆盖》的建议。
刘明华提出,新形势下的人宠问题对原有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宠物高昂的医疗成本问题,正在日益加重宠物的健康成本和养宠人士的经济负担。同时,宠物伤人事件也为养宠人士带来法律纠纷,也带来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而宠物保险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目前认可度最高的是宠物医疗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目前,中国的宠物险尚处于初步阶段,对比瑞典40%的宠物保险覆盖率,以及亚洲国家日本10%的宠物保险覆盖率,中国的宠物保险覆盖率不到1%。因此,刘明华认为应进行宠物治理模式改革,建立宠物管理平台,完善现代宠物保险体系,推动宠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在刘明华看来,当前宠物保险不被接受的原因主要有三:

  • 第一,宠物医疗行业标准不一,赔付金额难以达成共识;

  • 第二,宠物保险对承保对象的限制多,保障范围小;

  • 第三,事故认证涉及多个部门,手续多且繁杂。宠物事故认证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医疗、公安、城管、卫生等,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不明确,事故发生后保险赔付认证流程长、相关手续冗余繁杂。

刘明华建议,规范宠物医疗机构,强化合作机制。为确保宠物保险的规范发展,保险公司应选择与具有正规资质的宠物医院合作。统一的医疗定价标准和科学的责任认定机制能增强保险的可信度,减少赔偿纠纷。上海拥有众多特色的小规模连锁宠物医院,资源整合的压力小,也便于统一标准制定和监督。同时,鼓励这些医疗机构参与宠物信息平台的建设,不仅能增加宠物医疗的透明度,还能结合历史医疗数据提高治疗效果。

对于推进商业宠物保险的精细化发展方面,刘明华建议上海市政府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扩大宠物保险业务,完善宠物保险体系;保险公司应根据犬猫等不同种类宠物的特有疾病来丰富保险种类,并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保费定价。

此外,刘明华还提到了构建全方位的数字化宠物管理系统,并建议上海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导建立一个综合性的数字平台。该平台可详尽记录每只已登记宠物的信息,包括年龄、品种、主人信息、居住地、疫苗接种状况、疾病历史和治疗情况,以及是否有伤人或破坏行为等。这样在发生宠物疾病和宠物伤害事件时,这一系统能提供精确的责任认定依据,也可为保险公司收集宠物信息提供便利。

目前全国尚无这样的综合管理平台,刘明华认为上海可率先行动,做出管理示范先进案例。此外,宠物管理平台还可以增加或链接“宠物在线医疗”“宠物交流平台”“流浪猫狗救助”等功能平台,一方面方便市民就宠物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和交流,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将更多宠物大数据进行归纳和集中管理。


上海市人大代表潘书鸿:

对社会中的弃养、虐待宠物行为进行立法规范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提交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
潘书鸿表示,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养宠物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日趋明显,虐待和遗弃宠物的现象、不规范养宠行为、宠物伤人等情况时有报道。此外,宠物登记制度、许可制度的不完善也给城市的日常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

基于上述现象,潘书鸿认为亟需修改上海市人大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并于2016年修改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宠物种类的界定,并扩大宠物饲养管理的范围,以规范和促进本市市民文明饲养宠物的行为。

在议案中,潘书鸿针对性提出了六条建议:

一是扩大宠物的界定范围,对宠物信息进行网格化管理。具体而言,将涉及犬只的行为和主体扩大到猫和其他宠物,并且针对新型宠物制定针对性规则。此外建议对宠物进行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详细登记和备案,并确保宠物的相关信息与各街道和居委会保持同步。

二是通过立法明确职能部门的权限,做到有法可依。在立法中明确政府职权范围,细化部门分工。明确各级部门在宠物监管、流通、饲养等不同环节的职权范围,主体资格和执法标准,确保在出现问题时精准地找到负责部门。

三是探索建立宠物饲养征信和积分制度,加大违规养宠的惩罚管理力度。在登记宠物信息时签订养宠责任承诺书,并建立饲养人的宠物饲养征信和积分制度,建立违规扣分档案,在被监管部门发现有违规行为或是被人举报有违规行为时相应扣减分数,在被扣完全部分数时可以要求罚款或可替代的相应社会公益劳动。

四是对社会中的弃养、虐待行为进行立法规范,加强宠物流通与收养管理。对于相关违法人员进行记录,尤其是有虐待动物记录的人员,对他们出入一些特定场所进行一定的限制。其次,可以在上述的宠物管理机构下设置流浪宠物专门管理部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保护流浪动物。在宠物认养制度方面,可以出台相应的优惠措施,例如给流浪动物免费接种疫苗、减少或免除登记的费用。

五是出台针对宠物行业的相应规范或法律法规。建议提高宠物行业准入门槛,完善宠物行业登记许可制度,引导良性竞争,整顿混乱的宠物行业现状。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大舆论导向。当前,一些饲养宠物的人并不知晓有关宠物饲养的登记和管理制度。一方面政府可以在各社区宠物店张贴宠物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告知百姓宠物防疫和登记的必要性。

来源:宠物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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