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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之人力资源合规(三)

2023-05-30 354 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的签订

用工场景


01/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者可以借此作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也可以凭借劳动合同主张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等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二倍工资的纠纷、案例大量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已经警觉或者已经在未签劳动合同上承担过赔偿责任,纷纷开始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但由于签订劳动合同时涉及的条款诸多,《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可约定条款、无效条款等,用人单位若不注意《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将在劳动合同签订环节造成用工风险。


风险提示

HR操作建议指引

图片

01

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注意几个重要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重在体现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在签署劳动合同环节应避免出现逐层审批内容的情况

2、劳动合同应当有双方明确的签字或盖章

3、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地点的约定办法


02

其他可约定的条款: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由约定符合自身经营情况和用工管理的条款,如加班审批条款、录用条件条款、送达条款、竞业限制和服务期条款、病假医疗期条款等

用工风险防范工具


01

规避风险一: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

履行要求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义务,避免因履行程序不当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风险


02

规避风险二:劳动合同签收单

 1、避免未按照法律规定交付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2、避免未按照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03

规避风险三: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核心条款

1、避免未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出现试用期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

2、避免未就加班费规定而后出现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纠纷风险

3、避免未规定劳动报酬而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的法律风险

4、避免未规定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法律风险


知识答疑

Q:能否以电子形式签署劳动合同?

A:可以。根据《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存储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劳动争议审理指南

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

1、【未签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因乙方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3、【书面劳动合同的认定】虽然未订立名称为劳动合同的文本,但订立的其他书面文件已经包含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明确了双方的主要劳动权利义务,具备劳动合同本质特征的,应当认定双方已经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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