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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还是“宠物”?

2021-03-11 942 返回列表

近日,知乎一则“亲戚来家里做客,可能因为宠物狗的原因孩子生病了,亲戚让我把狗送走,我应该听吗?”的话题引发热议。

一直以来遗弃宠物的理由都是五花八门,除了宠物太调皮、宠物生病了不想花钱医治,家人不允许养宠物甚至故意丢弃宠物等问题,也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而这种随意的“抛弃”也印证了很大一部分人仅仅将宠物作为一种物体来看待。

严格意义上来说,宠物在民法中属于“物”,罗马人将具有财产价值的客体或客体上的权利统称为“物”,相当于现代民法中的财产概念。但宠物又不属于一般的“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宠物在一定程度上寄托了宠主特定的情感。

在美国,90%以上的宠主将宠物当成他们的家庭成员之一。并且不吝啬金钱,甚至愿意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拯救它们。在英国更是有新娘打算让自己3岁的宠物狗给自己当伴娘,而这一想法也得到了教堂牧师的许可,而这一现象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

但在德国,对于宠物这类特殊财产中的人格利益的保护,《德国民法典》中未有涉及,就其立法来看,德国似乎并不承认财产中人格利益的存在,因其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仅限定于人格权受到损害的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德国民法的精神损害范围,仅限定于人格权受到侵害并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在此基础上,宠物若受到伤害或死亡,宠物主是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在日本和法国,除了有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外,还对特定财产中的人格利益保护进行了特别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日本,如果宠物受到侵害,给宠主带来了人格利益损失,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时,宠主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法国立法与日本立法对此问题的看法一致,1962 年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庭曾做出判决,若宠物因受侵害而死亡,导致了宠物的主人主观上与情感上的损失,可以产生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中关于宠物的保护,不管是涉及财产权还是人格利益,都是建立在宠物是

民法中的客体这一基础之上。虽然有修订的《动物保护法》,但还未有专门的保护宠物的法律法规。

为什么会遗弃宠物? 

近代民法典化进程深受理性主义哲学思潮影响,人成为了唯一的、无上的主体,而动物等生命体只能作为法律客体而存在。尽管人们对环境和动物的生存越来越关注,但绝大多数人类依然不认为动物能享有权利,成为平等的生命体。

担心宠物毛会影响婴儿呼吸道、长期共同生活寄生虫影响人的身体、宠物吵闹、下班后不想每天遛狗等问题,都会造成宠物被遗弃或虐待。

但这些问题真的是直接导致遗弃的原因么?

针对是否会影响健康的问题,已经有专业团队发表了相关的内容。研究团队收集了参与加拿大健康婴儿纵向发展研究的婴儿的粪便样本,经过二十年的研究发现,与狗一同成长的小孩患哮喘的比例更低。

同时,接触宠物会间接影响婴儿的肠道微生物组,即从狗转移到母亲再转移到未出生婴儿。换句话说,即使这只狗在妇女生产前已经被送走了,这种健康的微生物组交换仍能发生。

据BMC public health 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养狗可以让老年人更容易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身体活动量。众所周知,每日遛狗锻炼能够降低罹患心脏病、中风、多种癌症和抑郁症的风险。该研究进一步证明,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养狗可以让人们保持身体健康。


虽然各国学者及专家不断的发布相关的报告,然而更多的人养宠物都是一时兴起。感觉猫狗很可爱就冲动的去购买,根本没有考虑到后期需要花费精力去照顾。而我国目前为止的法律对于遗弃宠物也并没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近两年疫情,也导致遗弃宠物的数量大量增加。

“无力”的动物保护

尽管随着人们对环境和人以外生命体越来越关注和重视,但这依然无法意味着动物能够享有权利,成为法律认同的主体。

一直以来人们对动物是否应该享有权利的争议很大,虽然许多国家在立法和司法上不同程度的加大了对动物的保护力度,但相关动物福利法依然处于初期,而宠物已经是动物中在福利方面最大的受益者。

而这也离不开国家和相关企业、机构以及个人的努力。

以国内头部宠物生态平台波奇宠物为例,2018年联合AcFun给北京流浪动物捐赠1.5吨皇家宠物粮,并持续举办全国爱猫活动月,2020年联合天猫、聚划算、疯狂小狗、内地首家动物基金会“它基金”等行业知名企业,启动流浪动物救助“双百万计划”。

瑞鹏公益基金,也持续联合其他组织一起发声,参与壹基金“为爱同行”活动,与勃林格殷格翰公司旗下品牌福来恩的“爱宠守护计划”线下联合活动,支持兽医人才培养等。

除此之外,国家也对宠物的保护推出了相应的政策。目前上海、银川、苏州、哈尔滨、长沙、宁波等地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于宠物遗弃,处以五百到三千不等的罚款,以及三到五年不予办理养犬许可登记。

另外,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在遗弃动物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不断的完善法律法规,已经开始对已经养了宠物的人有所警戒。 但在相关法律完善之前,目前我们能做到的只有在养宠前慎重考虑,自己是否可以照顾和善待这个生命,不将“宠物”变成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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