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实施犬猫检疫工作,近日,天津市农业执法总队动物检疫支队组织召开犬猫产地检疫工作座谈会,邀请本市部分检疫申报人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动物检疫支队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了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重点围绕检疫程序和方法、检疫对象和检疫标准等内容,分别详细介绍了针对销售、运输犬猫,参加展示、演出和比赛等活动的犬猫,跨省来津继续调运犬猫等情形下办理犬猫动物检疫证明的工作流程和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犬只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等申报检疫必需的要件,同时通报了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遴选通过的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机构,方便申报人就近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犬只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座谈过程中,申报人代表针对检疫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咨询和交流。
信息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