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宠物
2025年是中国宠物行业从规模扩张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折期,全国性宠物政策呈现“全链条覆盖、精准化管控、规范化引导”的核心特征。本指南全面整合全年国家层面及地方协同政策,按“饲养行为规范、宠物经营与防疫管控、宠物食品监管、诊疗与兽药管理、宠物运输监管、产业发展引导”六大核心板块梳理,为养宠人、行业从业者及相关机构提供全面的政策指引。
2025年宠物饲养管理的核心突破的是将“文明养宠”纳入法治化框架,通过国家法律修订与地方细则落地,明确养宠人主体责任,化解公共安全与邻里矛盾痛点。
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专门补充宠物饲养相关条款,填补了原有法律空白,实现从“事后追责”到“事前规范”的转变:
核心原则:以“结果导向+行为导向”双重约束,明确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动物伤害他人,以及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均属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先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违规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或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可依法处以罚款乃至拘留。
普遍适用性:对于未出台专门养犬条例的城市,可直接援引本条款处理不文明养宠行为,解决了地方监管依据缺失的问题。
截至2025年11月,北京、广州、武汉、温州等20余个省市已同步落地新版养犬管理新规,形成“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差异化管控体系,核心要求全国统一:
强制免疫与电子芯片:养犬人需为犬只完成狂犬病强制免疫,同步植入电子芯片(宠物“电子身份证”),实现全流程溯源;未按规定免疫或植入芯片的,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最高罚5000元。
登记备案要求:完成免疫和芯片植入后15日内,需通过当地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登记,领取电子犬证(有效期1年,到期前10日内需延续);未登记或登记过期的,公安机关可处50-200元罚款,重点管理区可强制收容犬只。2025年前已领证的需补植芯片并补录信息。
外出安全措施:携犬出户需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非伸缩绳);进入电梯、楼道等密闭空间需给犬只戴嘴套或装入犬笼;违规者处200-500元罚款,若导致伤人,除民事赔偿外,情节较重的可处5-10日拘留。
禁养与数量限制:重点管理区明确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各地公布具体名录,如温州禁32种、厦门禁28种,大型犬以“肩高超61厘米”为标准);个人养犬每户限养1只,多养幼犬需60日内妥善处理;违规饲养禁养犬的,强制收容并处罚2000元。
细节管控:犬只户外排泄粪便需立即清除,违规者可处50元罚款;宠物持续吠叫等扰民行为屡教不改的,可处2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行政拘留。
事前确认:通过当地政府官网、公安部门公众号查询所在区域属性(重点/一般管理区)及禁养名录,避免盲目饲养;
流程办理:携带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线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地方政务小程序,如宿迁“宿心办”APP)或线下(派出所、社区“一站式服务点”)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电子犬证;
日常规范:避开医院、学校等禁入场所(导盲犬除外),控制宠物噪音,可投保动物责任保险分担风险;
后续管理:犬只死亡/丢失需30日内注销登记,病死犬只需无害化处理,遗弃、虐待犬只可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再养犬。
2025年宠物经营与防疫领域政策聚焦“源头管控、过程可溯、责任倒查”,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地方实施细则,构建覆盖宠物饲养、经营、运输、检疫全环节的闭环监管体系,防范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合肥市等地方配套通知,宠物经营主体需严格履行防疫主体责任:
应检尽检:犬猫在运输或售卖前必须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产地检疫,取得产地检疫证明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应检尽检;未取得检疫证明的,不得运输、售卖。
规范申报:检疫申报需在运输或售卖前3天提出,申报时需携带宠物及其免疫证(免疫记录本),犬只还需额外提供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已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宠物,若后续需继续运输,需提供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进出场记录。
过程管控:经营场所需定期开展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对疑似患病宠物需立即隔离并开展检测,确诊感染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疫病的,需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处置;严禁买卖、弃置病死宠物。
多地建立“部门联动+便民服务”双重机制推进政策落地:宿迁构建“公安+农业农村+城管”多部门协同执法模式,实行错时执法与定点值守结合,严查流动售犬、违法占道售犬等行为,同时引导商贩入场规范经营;合肥等城市遴选定点检测实验室,明确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及报告出具时限(5个工作日内),为经营主体和养宠人提供便捷检疫检测服务。
2025年宠物食品(法律定义为“宠物饲料”)监管核心是落实农业农村部《宠物饲料标签规定》,以“宣称即举证”“原料透明”为原则,打击虚假宣传,提升行业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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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宠物饲料卫生规定》,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宣称即举证”原则:凡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或营销物料中宣称“预防”“治疗”“强健骨骼”“改善泪痕”等特定功能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功效评价试验报告或实验室数据。
该要求显著拉长了功能性宠物食品的上市周期,对缺乏研发资金的中小品牌形成冲击,同时激励头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行业护城河。
监管部门明确禁止使用“家禽”“肉类及其制品”等模糊类别名称,要求必须按照《饲料原料目录》标准,精准标示“鲜鸡肉”“鸡肉粉”“酶解牛肉”等具体原料名称。同时,重点核查原料采购发票、入库记录与标签标识的一致性,实现供应链成本结构公开化。
这一举措推动企业对“鲜肉注浆”等工艺进行合规整改,拥有自有供应链、原料来源可追溯的企业获得更强市场公信力。
2025年宠物诊疗与兽药领域政策聚焦“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兽药标准、强化全程溯源”,通过电子证照、信息平台建设与药典修订,推动行业规范化转型。
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及修订后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9月1日起全国全面启用《动物诊疗许可证》电子证照系统,核心要求包括:
准入与备案:发证机关严格审查诊疗机构准入条件,督促机构聘用的执业兽医全部备案;电子证照信息(编号、防伪二维码等)通过全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实现全国统一规范。
诊疗行为规范:全面落实信息公示、处方管理、用药管理、废弃物处置等制度;重点核查电子病历系统,确保处方开具、手术记录与用药记录一致,电子病历成为纠纷处理和监管检查的核心依据。
违法打击:重点查处未经许可诊疗、超出核定范围执业、使用未备案兽医、未按规定开具处方等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强化震慑。
信息化监管:2025年11月30日前,全国所有合法诊疗机构、备案执业兽医信息需全部纳入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管理与公众查询,强化社会监督。
2025年兽药监管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修订为核心,同步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
2025年版《中国兽药典》(草案):于2025年10月审议通过,收录更多宠物专用药物标准,升级原有兽药杂质限度、溶出度等质控指标;支持中兽药发展,实现兽药标准与食品安全衔接;引入全基因组测序等现代检测技术,推动质控从形态学鉴定向基因水平溯源跨越。
严打人药兽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宠物医院药房进行高频抽检,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除特定豁免清单外);倒逼医院建立合规兽药供应链,利好拥有新兽药证书的宠物专用药企。
产业影响:新版药典提高了兽药生产企业的质控成本,部分老旧批文被注销或强制工艺升级;利好具备CRO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推动“检诊疗”一体化模式发展。
2025年宠物运输政策进一步细化,区分境内运输与出入境运输,明确不同场景下的检疫、申报及操作要求,保障宠物运输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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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跨区域运输犬猫,需严格遵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地方规定:运输前必须取得产地检疫证明,承运人需查验检疫证明并随车携带;运输车辆需符合防疫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未持有效检疫证明运输宠物的行为依法查处。
2025年4月10日起,全国推广“携带出境宠物检疫”功能模块,出入境宠物检疫流程进一步标准化:
适用范围:仅限非贸易目的出境的犬猫,以个人携带物形式运输。
出境申报与材料:携带人需在出境前7-14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上传身份证件、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抗体检测报告(日本、欧盟等国家要求)、驱虫证明(欧盟、新加坡等国家要求)等材料;出境前7日内需前往指定海关完成现场查验,核对宠物品种、芯片号与材料一致性,开展临床检查。
证书签发:材料齐全且检疫通过的,海关在查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动物卫生证书》。
赴港专项要求:自2025年6月3日起,内地宠物赴港检疫期缩短至30天,需满足提前30-365天接种狂犬病疫苗(首次接种需满90天)、完成指定传染病防疫注射、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不低于0.5IU/ml等要求,且不属于香港列明的危险犬种。
2025年地方政府普遍将宠物经济视为新增长极,出台针对性产业政策,形成“全国统一标准+地方特色扶持”的协同格局:
目标量化:多省市设定2027年及2030年“百亿级宠物产业集群”目标,明确产业独立发展定位。
布局集群化:推动建设全产业链园区(如宿迁“一区一带多园”),覆盖食品、医药、服务等环节,资源向优势区域集中。
扶持精准化:推出专项奖补,重点支持重大项目投资、宠物新药研发、行业标准制定;部分地区提供疫苗接种补贴,鼓励养宠人投保动物责任保险。
地方政策在扶持产业的同时,强化市场治理:重点整治诊疗价格不透明、预付式消费乱象、“星期宠”等问题;推进“宠物友好型城市”建设,支持商圈、景区进行硬件改造,从消费场景端反哺产业发展。
2025年全国宠物政策的核心逻辑是“以规范促发展”:通过收紧监管清理低质量、低门槛产能,重构行业竞争格局,使合规能力、研发实力成为企业核心资产。对养宠人而言,政策明确了责任边界,降低了违规风险;对行业而言,标志着低成本竞争时代终结,开启以标准、技术、信用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周期。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
2.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饲料原料目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
3.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5年版草案);
4.地方政策:北京、广州、武汉、温州、宿迁、合肥等20余省市新版养犬管理条例、宠物产业发展规划及犬猫产地检疫相关通知;
5.出入境监管文件:《携带出境宠物检疫管理相关规定》、深圳海关关于内地宠物猫狗赴港检疫新规的通告。
6.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
7.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饲料原料目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
8.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5年版草案);
9.地方政策:北京、广州、武汉、温州等20余省市新版养犬管理条例及宠物产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