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先后颁布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经历了五次修宪过程。
私营经济写入宪法
首次确定法律地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
改革进入新纪元
依法治国写入宪法
法治成为国家意志
“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
彰显以人为本、民生至上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
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反映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体现了公民的宪法地位,并成为公民其他权利义务的法律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说: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让我们坚持弘扬宪法精神,
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自觉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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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办公室